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交叉性与综合性

《文史哲》2001年第3期

 

     谭 好 哲

 

自1976年台湾学者王梦鸥《文艺美学》一书出版至今,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发展问题一直受到学界的热切关注,并已取得了许多极具价值的研究成果。然而迄今为止,与文艺美学的存在合法性相关的学科定位和学科性质等问题依然处于讨论之中,尚未获得共识性论定,致使不少人为之焦虑,以至于对其存在的可能性问题产生怀疑。应该说,这种状况是符合学术发展常态的。先有学术研究之实,尔后才有学科独立之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许多研究学科都是沿着这个轨迹走下来的。就此而言,20世纪80年代前期和新近一个时期大陆学界对文艺美学学科定位和性质的讨论与再讨论,正是文艺美学走向自觉与成熟的体现。这种讨论将为文艺美学的学科独立提供坚实的学理依据,同时也为其进一步发展开拓出新的学术空间。

作为一个新兴学科,文艺美学与此前已取得学科独立之名的美学和文艺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因此,欲讨论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和性质,就不能不涉及到它与美学、文艺学的关系问题。对此,学界大致上有三种不同意见:一是把文艺美学作为美学的下属分支学科,甚至更具体作为一般美学和部门艺术美学的中介学科;二是把文艺美学作为文艺学的下属分支学科,国家教育部的学科专业及专业方向设置就是如此;三是把文艺美学作为美学与文艺学相互交叉的产物,从学科交叉性来论定其位置和性质。关于第一、二种意见,正如有的同志所指出的,由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也就是说“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迄今尚待探讨,因此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论定出发对文艺美学的学科位置和性质等进行逻辑上的推演必然面临学理上的困难〔1〕。其实,如果进一步思考一下,“一般美学”和“一般文艺学”这种提法本身就是成问题的。就美学而言,在美学史上,有的美学家把美学视为研究一切审美现象及其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有的将美学称为艺术哲学,视之为研究艺术特别是艺术美的科学,还有的则把美学理解为研究审美心理的科学,如此便有了各种不同形态的美学研究和美学理论。各种不同的美学研究和理论在对象、范围上有大小之别,在思考、学理上有深浅之分,但很难作属种、层次上的划分。我们不能用研究对象和范围的大小来划分属种关系,说研究所有审美现象的美学就是一般美学,研究艺术现象的就是特殊的局部的低层次的美学,比如说柏拉图的美学是一般美学,因为他探讨了人类生活各种领域中的现象,而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的美学以文学艺术为思考对象,就比柏拉图的美学低一个层次,这肯定是讲不通的。同理,就文艺学来说,我们认可它包括文艺理论、文艺批评、文艺史三个部分或三大部类的看法,但通常并不从属种关系上来理解文艺学与各个部类之间的关系。

而就狭义文艺学———文艺理论而言,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偏重于文学艺术的哲学思考,有的偏重于文艺活动的心理探索,有的偏重于文艺作品自身结构的分析,有的偏重于文艺社会性质的认定,有的偏重于文艺审美特性的体悟,有的偏重于文艺伦理价值的研判,并无一种一般的文艺理论。可以说,现实存在的“文艺学”只是一个集合了诸多具体的研究学科和理论形态的类概念,并找不到一种与诸具体文艺研究学科和理论形态之间存在属种关系的“一般文艺学”。因此,把文艺美学作为“一般美学”或“一般文艺学”的低层次分支学科,试图由此定位来理清并厘定其学科位置和性质的思路是存在问题的,因为我们显然难以从一个未曾有的或者说未定的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退一步说,假使真有所谓的“一般美学”和“一般文艺学”,而且其自身的学科定位和性质也是清楚明了的,这同样也会存在问题。因为这很可能导致把文艺美学学科位置和性质问题的探讨变成

“一般美学”和“一般文艺学”定位与性质的简单逻辑推演,把文艺美学理论的建构变成美学、文艺学相关理论的机械复制,比如从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出发推论出艺术是对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反映和表现,由美学原理中的悲剧和喜剧定义推演到艺术的悲剧和喜剧,如此等等。这样一来,理论展开的过程和方式倒是简单化了,但思维上的创造性和理论内容的创新却失去了,这对学术理论的发展来说是十分可怕的,因为简单明了的思维操作激发不起探究者的兴趣,理论内容上的自我重复也只会使人厌倦。可以说,一方面把文艺美学的学科建设悬置于一个未定的逻辑预设之下,另一方面又急于从一般原理出发对文艺美学问题做简单化的学术克隆,这在某种程度上正是造成文艺美学在学科发展上一度处于疲软和停滞状态,在学术进展上缺乏广具影响的重大研究成果的一个原因所在。此外,除如上所述的理论困难之外,第一、二种意见还面临另外一个必然引生的问题:如果说文艺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那么它是不是与文艺学就没有关系了呢?反之,如果说文艺美学是文艺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与美学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囿于以往的学科划分,这也是一个不太容易说清楚的问题。

正是考虑到如上所述的理论困境,所以目前学界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认定文艺美学是在美学与文艺学两个学科相互渗透、融合基础上产生的一个具有交叉性、综合性的新兴文艺研究学科,因而应该跳出执着于美学或文艺学一个学科探讨文艺美学的学科位置、学科性质以及理论架构的思路。

这种认定和看法是有其学术史的根据的。我们知道,文学艺术活动是人类最主要的审美活动形式,将文艺视为一种审美现象,探讨和阐发其生成与发展的规律性,自古代中国的先秦时期和西方的古希腊罗马时期就已开始了,并已都形成了源远流长的悠久学术传统。在古代,由于学术研究还没有达到精细分工的程度,美学与文艺学研究并未截然分离。我国古代公孙尼子的《乐记》、刘勰的《文心雕龙》以及古希腊柏拉图的许多对话和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等,都既是文艺理论史上的经典,也是当时最重要的美学文献。近代以来,随着人类精神活动在分工上的日渐精细,学科独立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同时伴随着的认识和思维上的形而上学局限性,在很长一个时期,对文学艺术的研究大致上是在文艺学和美学两个学科领域内或两种名目下进行的。

相比较而言,美学对文学艺术的研究更注重哲学的抽象和审美心理的分析,而文艺学对文学艺术的研究则更多实证性的考察和社会价值的认定。不过,虽有这种大致的区分,真要明确地划定美学与文艺学各自独立的对象、范围、内容和相互之间的学术边界依旧是非常困难的。“美学之父”鲍姆嘉通把美学定义为感性认识的科学,但作为这一定义的一个主要限定,他首先把美学称作“自由艺术的理论”,其《美学》一书的大部分章节都是根据前人的经验讨论艺术创作规则问题。受谢林《艺术哲学》一书的影响,黑格尔在其美学演讲录中更是直截了当地将美学的研究范围圈定为“美的艺术”,明言美学这一学科的正当名称应是“艺术哲学”,或更确切一点说,叫“美的艺术的哲学”。车尔尼雪夫斯基虽然不同意黑格尔派的美学观点,但却同意美学就是整个艺术、特别是诗的共同原则的体系。

19世纪后半叶尤其是进入20世纪以后,在实证主义和历史主义思潮影响之下,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思辨性哲学美学日渐式微,美学研究逐渐疏离或抛弃了传统的形而上学性问题,而转向了与文学艺术有关的课题的探讨,与此相应,文艺学研究也在对艺术自律性的关注中逐渐把艺术审美问题作为自己的主要课题,因而美学与文艺学的交叉、综合乃至合流便成为现代学术发展的一个新的趋势,纵观西方现代的美学和文论,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内容处于交叠状态,许多的理论和流派既属于美学又属于文艺学,难以死板硬性地划归哪一个方面。

在我国,这种交叉、合流之势也是极为明显的。自五六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至今,许多著名美学家如朱光潜、马奇、蒋孔阳等先生都是主张美学就是研究艺术的科学。尽管也有一些美学家提出了美学是研究美的科学,或研究审美关系的科学,或以美感经验为中心研究美和艺术的科学等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同样也都不否认文学艺术是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如主张美学是研究美的科学的洪毅然先生实际上就认为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应该是艺术美,说美学研究“宜以偏重研究艺术中的‘美’及‘美感’诸相关问题为主”。李泽厚先生是主张美学研究应包括客观现实的美、人类的审美感和艺术美的一般规律的,但也认为“艺术更应该是研究的主要对象和目的,因为人类主要是通过艺术来反映和把握美而使之服务于改造世界的伟大事业的”。

应该说,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产生是与学界对美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问题的上述思考有着密切关系的。此外,我国的美学研究长期以来热衷于谈玄论道,而对具体文艺审美问题的关注则很不够,就整个学科来说,纯概念的思辨和哲学推演远胜于鲜活灵动的审美体悟,美学不美(不涉及、不解决具体的审美问题),使一般人逐渐失去了对这一学科的兴趣。同时,由于受极“左”政治思潮和庸俗文艺社会学的影响,我国的文艺学研究长期以来也沉溺于文艺与阶级、党派、政治的关系之中,而不敢于谈论或极少谈论文艺自身的本体存在和审美属性,使文艺学研究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政治社会学的附庸。文艺美学研究的兴起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出于对美学与文艺学这一种研究状况的反拨。使美学研究从概念思辨的天国下降到文艺审美的现实中去,使文艺学研究从“唯政治”的歧途回复到艺术的审美本性上来,这双重的用心在文艺美学的学科建构上得到了汇聚,于是创建文艺美学学科的呼声便在80年代以来的大陆学界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响应与认同。

基于文艺美学的上述学科生成背景和理论语境,我们自然不应该简单地把它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或文艺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更不应简单地从特殊分支学科的角度考察其学科性质,而应把它视为既是美学研究也是文艺学研究的一种新的现代形态,并从这一角度分析和理解它与美学、文艺学的关系,从这一关系全面而充分的比较中论定其学科地位和性质。

仅从学科交叉的角度来看,文艺美学类似于文艺心理学和文艺社会学,都是在两个学科的知识背景上发展起来的新兴文艺研究学科,既依托文艺学的现代进展,又借助另一个学科的理论视界。然而它们之间又有所不同,心理学和社会学原本都不是或主要不是以文艺现象作为研究对象,而以往的许多美学研究却主要是以文学艺术为研究对象,也就是说,文艺美学所依托的两个先在学科在对象、内容、方法上本来即有诸多一致的地方,这是文艺美学更易于作为一个独立学科而存在的优势所在。不过,从整体上看,美学与文艺学虽有交叠、合流的一面,也的确还有不相交叠、双水分流的一面,文艺美学在学科位置上主要应属于两个学科交叠、合流的部分。

具体来说,美学在西方古代,主要有两种形态,一是哲学美学,即从一定的哲学理念出发或从构筑哲学体系的需要出发论述美学问题,一是艺术美学,即在文艺理论体系的构建中阐发自己的美学观点。近代以降,西方的美学研究一方面承续着古代艺术美学的传统向前发展,一方面哲学美学又在发生着新的裂变,有的仍然守持着哲学美学的流风余韵,有的衍生为审美心理学,有的则向艺术美学靠拢,并在哲学的观照和统摄下演变为艺术哲学。这样至现代,美学学科便历史地形成为三大主要形态:美的哲学(审美哲学)、审美心理学、艺术哲学。

从基本的学科性质和研究内容来看,文艺美学实质上也就是艺术哲学,是一门在富有哲学意味的更高理论层面上探索和把握文学艺术活动和现象的审美特点和规律的科学。与美学由古至今的演变相对应,文艺学(广义上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历史地形成了文艺理论、文艺批评、文艺史三大部类和形态。作为具有哲学性质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主要与文艺理论(狭义的文艺学)相关。但文艺美学也不等同于文艺理论,因为文艺理论在其现代知识背景的发展中,受实证思潮和历史主义的影响较深,大多偏重于在历史研究与批评实践的基础上取自下而上的思维逻辑对文艺现象进行经验性概括,但也有不少文艺理论是从一定的哲学—美学观点和视野出发自上而下地建构自身的理论体系,在思维逻辑上是演绎式的,具有较强的美学省思和哲学思辨意味,文艺美学主要与这后一种理论研究取向相关。所以,在文艺理论(狭义文艺学)的不同学科形态所构成的整体学科结构系统中,文艺美学与文艺心理学、文艺社会学、文艺伦理学等处于并列的关系之中,但与后几种理论相比,又更多地具有元理论的性质,是文艺理论的基础性学科。至此,我们可以把由美学与文艺学的相互交叉、叠合与合流而形成的文艺美学的学科位置作如下图示:

据此图示,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初步的认识:

首先,文艺美学属于基本的美学理论形态之一,也属于基本的文艺学理论形态之一,它与其他文艺理论形态有着同样的研究对象,但侧重于对象的审美属性和特点,在理论品质上更具有哲学意味,它与其他美学理论形态有着同样的哲学意味,但在研究对象上更专注于文学艺术这一个方面。艺术的对象和富于哲学意味的美学思考,赋予文艺美学与其他美学理论形态和文艺理论形态有所分别的存在风貌和理论品质。

其次,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交叉性,决定了它与某些传统的美学理论和文艺理论在对象、内容甚至体系架构上必然具有一致性或曰重复性。这种重复性既表明了现代美学与文艺学的交叠、合流之势,同时也表明了以“文艺美学”对这种既存状况进行重新命名的必要性。我们完全不必仍然抱着美学与文艺学二分的固有成见,以“重复”为由否定文艺美学的学科独立性。实际上像“文艺学”、“美学”、“艺术哲学”这类概念在使用上并没有什么截然的分野和学术通约性。在西方人的理论架构中,艺术哲学即对于美学的不同理解之一,把艺术哲学等同于美学,这已成为西方现当代美学研究中的主流见解,同时在西方尤其是英语语系中则没有“文艺学”、“文艺理论”的提法〔4〕。既然如此,我们又为什么要死抱着美学与文艺学二分的成见不放,而不去大胆地冲破这些概念所设定的学科建制藩篱,用“文艺美学”这一更具涵盖性也更贴合对象实际的学科名称来对美学、文艺学研究的交叉、合流状况加以整合呢?

再次,文艺美学的学科交叉性,决定了这一新兴学科在其学科生成和理论生长中的综合性特点。以学科交叉为基础,走综合创新之路,将是文艺美学学科发展的契机和优势所在。从学科生成来说,文艺美学学科建设当前的一个任务是从学术史的角度整理、总结其思想资料和学术材料。这是实现学术理论上的综合创新的先在条件。在进行这一工作的时候,一定不能囿于以往固有的学科成见,不论古今中外,凡属与人类的文艺审美活动相关的理论认识材料,只要能纳入到文艺美学学科视野中来的东西,都要大胆地拿来,以充实文艺美学学科建设的武库。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学科分化相对来说不够精细的缘故,我国古代的美学思想大多是以文艺美学的形态存在着的,因之我国古代的文艺美学理论资源应该说是甚为丰厚的。在文化研究日渐盛行、民族文化身份认同越来越受到关注的当今理论发展态势之下,充分地发掘和研究我国古代的文艺美学理论资源,并尽可能使之在创造性的转化中进入现代文艺美学科学系统的建构之中,将会是一项极有意义和价值的工作,这不仅有利于彰显中国古代美学的传统特色和现代价值,也将为现代文艺美学的科学建构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理论生长来说,文艺美学的学科综合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从研究范围上看,中国当前的文艺学研究大多是在文学和不同的艺术门类中分别展开的,尽管许多理论用了“文艺理论”之名,实际上往往只不过是文学理论或某一具体艺术门类的理论研究,而文艺美学将以所有的艺术领域为对象,有一种更加宏阔的对象视野,这对以往相对单一的文学研究或艺术学研究将是一个拓展和丰富。范围扩大了,领域延伸了,这就需要研究者具有更多样的艺术素养和更强的理论综合能力,而由此产生的理论也必将更具理论包容性和涵盖性。

其二,从理论层次上看,文艺美学作为艺术哲学,要求研究内容实现更高层次上的理论综合。哲学是人类理论思维的皇冠,它要求着更学理化的理论支点和更深邃、广阔的理论视野,也要求着更高的抽象思维能力和理论综合水平,这是通常的文艺研究所不具备的。为了凸显文艺美学的这一学科特色,当前的文艺美学研究在密切关注当代美学、文艺学发展态势的同时,也应紧密追踪当代哲学的前行步履,从而使自己的研究更具时代的气息和哲学的品位。在哲学学派和理论学说林立的当今时代,单是哲学立场和观念的选择取舍,就需要极为不俗的学术眼光和较强的综合比较与分析的能力。如果说研究范围上的扩大主要有助于文艺美学理论综合的量的方面的拓展的话,那么凸显文艺美学的哲学品位则主要将会推进其理论综合上的质的方面的提升。

其三,与前面两点相联系,文艺美学本身的哲学性、综合性,也要求着研究方法上的综合性。通常的文艺理论研究往往偏重于社会学的、心理学的和其他一些比较具体的、实证的或是经验感悟式的研究方法。而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哲学性学科,一方面倾向于采取具有普遍性的哲学方法,要求对人类的艺术审美现象和规律进行具有理性高度和学理深度的理论抽象与综合,同时由于它在研究对象与内容上又与丰富多彩的各种艺术活动和理论研究密切相联,在学科形态上是各种具体文艺理论研究的提升,这就使其又可充分吸取一般文学理论、艺术理论研究方法的特点和特长。这样,文艺美学在研究方法的层次性、综合性上便显出通常的文艺理论研究所不具备的优势,从而在研究方法上真正实现经验与理念、历史与逻辑的结合,达到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