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美学的总体特征

 

中国古典美学自先秦到清末,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其间儒家、道家、释家、禅宗美学等都有各自不同的美学思想及学派,他们共同构成了风格独特的中国古典美学。这些美学思想从理论著述上看是零碎、不系统的。古要谈中国古典美学的总体特征,就不得不从宏观入手,从考察中国古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对美学形成发展的影响着手。

复杂的地理条件决定了中国古代三千年文明,是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在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时代,农业经济决定了人们以血缘关系相维系,团结生产。农业社会靠天吃饭,使人们对自然、对天、对神(天的统治者)都有很深的感情。人们认为人与大自然与整个宇宙是和谐统一的,是一个整体。这种以宇宙整体和谐为基础和中心的文化和谐观念影响到中国美学,是宇宙为整体,以整体为美,以整体的和谐为美。

春秋时期,随着理性主义思潮的兴起,一些思想家开始运用五行学说来阐述对审美和艺术的看法,提出“和”的美学思想:一方面强调艺术美产生与艺术诸要素所组成的整体结构的和谐关系中,另一方面则强调主体审美享受的适中。“和”甚至成了审美批评的尺度。这种美在和谐的审美倾向和美学趣味,奠定了中国美学的思想基础。

在以“和”为美的思想影响下,从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出发,思想家们提出了“天人合一”的观念。他们认为人与自然是没有冲突的,只有顺应自然才有整体和谐、才有美。如老子《道德经》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还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家美学认为道是浑然虚无的,它是一个包罗万象、生息变化的整体。它是天地万物的根源,也是美学产生的根源。故人只有顺应自然规律、与天融合才能返璞归真,“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

中国文学艺术中大都是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抒发对大自然的关注或喜爱之情的情景合一的作品。中国成熟最早的抒情文学既是极好例证。如《诗经》中对自然景物的描写都是伴随着生产劳作,并赋予一定的情感意象的。重视情感的抒发,注重情景交融,使的言志缘情的表现说成为中国最早的美学思想。《尚书•尧典》最早提出“诗言志”理论,《毛诗序》明确提出“言志”即表情,“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晋陆基《文赋》“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到了唐代孔颖达、李善等,则试图将“言志”与“缘情”两说统一,认为“情”即“志”。孔颖达在《左传正义》说:“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从诗言志和诗缘情的诗艺理论的逐步发展和融合的过程中我们能清楚的看到中国文学创作中强调抒情、情景交融、借景抒情、寓情于景的审美习惯和要求。至于后来的性灵说、童心说、意境说等,都无不强调所说的、所表现的东西要以抒发了某种情感为旨意,形成了艺术以情为主的美学思潮。而这种情感往往是指一种超然物外、神游于大自然的“物我合一”、“物我两忘”的真性情和美好境界。这些都是古人讲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作为至美境界的体现。

当然这种“以和为美”的思想,还表现在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古人认为社会的和谐法则是“礼”。一个全面发展、完美的人必须是守礼的人,及个人要服从群体、社会,要用社会伦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古人将立德看作人生第一大事,其次是立功,在次是立言。如正统儒家文化强调自我反省“吾日三省吾身”。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人”,而“仁”必须通过道德的自我完善来达到等。中国传统文学中往往将忠诚义士作为歌颂中心,而恪守礼教之人物形象亦是多如繁星。这与“尚德”,以真善美的结合为至美境界不无关系。

社会伦理的和谐要求人们讲求仁义道德,这使中国古典美学(尤其是儒家)以价值论为基础强调道德的功利性,强调文艺应成为道德的教科书(如孔子认为诗可修身养性),文艺始终要有益于社会、有益于道。虽然其间也不乏提倡个性美的论调,但唯美主义倾向从未占主导。这种以价值论为基础的美学思想,高扬社会整体的保存与安定,从某种角度看扼杀了个性创造力,体现了一种复古的倾向,使中国古典美学思想呈一种封闭又循环不断的状态。

另外,由于文艺要有益于社会,故文艺中抒情表现都是有一定限度的,主张情理结合。文艺中的哀乐之情的抒发需受社会伦理的限定,决不是动物性情感的自然发泄。孔子对《诗经》中的《关雎》作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判断,即是一中和节制为审美标准的。而《金瓶梅》、《水浒传》则长期被正统文学视为“诲淫诲盗”的作品。古人认为,文学艺术只有“情理结合”、“尽善尽美”才算是好作品。

在我国古人心中,“和”是宇宙万物的一种最正常的状态,“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和是丰富的、容纳万有的,不排斥异物的。人与自然、与社会都是没有冲突和对抗的。中国古典美学强调的是整体和谐,突出万事万物对立而又不相抗,相反相成、相克相生的。如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所以中国古典美学著作中可以看到许多对立统一的美学概念,如“礼乐”(相和)、“形神”(统一)、“情景”(交融)等。这些概念看似没有确定性,不够明晰,但却充满辩证法的道理,有深刻的哲理意味。

同时,由于“和”的无处不在,容纳万有,中国古典美学思想不注重考察具体的一事一物和事物的外在形式,而重在把握或感悟事物的“意”(精神)、神(韵)、气(质)等。如荀子认为“气”为宇宙本源,气化万物;但谁也不能明确说出气是什么,它无处不在,只能凭直觉去感悟。犹如中国传统绘画中强调整体而轻局部,追求神似、气韵、意态等,视神气为个体与整体相通之处,即是中国和谐美以整体规定个体的艺术表现。

总之,中国古典美学以宇宙整体和谐为基础,有一个不变的核心丰富扩大,即博大精深又停滞而无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