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审美心理类型分析

杜卫

个体审美类型是指不同个体在审美方面所具有的某种共同或相似的心理特征,是一定的人格类型特征在审美、创造、表现、理解以及选择、评价中的体现。个体审美类型不同于美学中讲的“美感类型”(如优美感、崇高感等),它基于个体占优势地位的气质、性格、能力等心理倾向,是对不同个体在审美经验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态度、功能和作用方式的差异进行类型学归纳和分析的结果。所以,它属于审美心理学的范畴。美感类型是对人类审美活动进行分类概括的产物,属于审美哲学范畴。当然,个体审美类型与美感类型也有联系,如优美感近似于审美外倾型,崇高感与审美内倾型更多接近等等。

个体审美类型与一般心理类型既有一致之处,也有错位、甚至对立之处。审美心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力求达到平衡,即感性与理性、情与理、无意识与意识的某种协调。这是探讨个体审美类型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个体审美类型与一般心理类型的基本差异之一。因此,个体的审美差异首先是达到这种平衡的方式与程度的差异,而不是对这种平衡的摆脱或背离。容格把具有鲜明主观倾向和浪漫主义色彩的美学理论和审美现象归为“客观的”和“外倾的”类型,其方法论的失误在于:忽视了审美心理活动的平衡性特征和补偿性功能,只注意了移情的意识层面的外向投射,忽略了对审美更有意义的移情的无意识内向投射。

审美的内倾型主要具有以下一些特征:心理能量的流向是由客体返回到主体的内向型,审美注意、审美冲动、审美兴趣等更偏向内心。容格曾指出:内倾型的主体与客体是一种否定性关系,其心理活动方式是“清楚地展示出主体是动机形成的主要因素,而客体则至多不过获得了次要的价值”①。因此,主体审美感受较少受客体的规范和制约,而更多地受内心的引导和影响,有突出的主观性和个体性,心灵的主动性较强。粘液质和抑郁质基属于内倾型,尤以后者更加典型。在审美方面,内倾型的个体一般反应性和情绪兴奋性较低,不会象外倾型那样,对审美对象迅速产生情绪反应。情绪反应之后,也较稳定,不易变化。由于情绪抑制力较强,所以内心体验相对丰富和深入,犹如平静的深水,不易察觉。审美内倾型不易顺应对象,故可塑性不高,甚至排斥或抗拒外来影响;审美过程具有突出的沉思冥想特征,不象外倾型那样常常伴有“内摹仿”行为。一般地说,审美内倾型对对象持一种主观的态度,不太注重对象的外部特征、形式结构、节奏运动等方面,而是把客体作为一种唤起或寄托内心情思的东西,有时甚至不顾客体而沉弱于内心体验之中。所以,在艺术创作和欣赏时,往往联想翩翩,生活于以往经验与当下经验的交响之中,内心时间比较广阔。体现在审美创造和表现上,情感的原发性、独创性和个体性突出,较少遵从对象客观的特质与结构,写出的诗、画出的画可能有些不合常规,不象外倾型那样比较注重艺术常规。审美内倾型的主观性和个体性倾向,较明显地体现于浪漫主义、象征主义等艺术流派当中。个体审美类型的划分,可由气质和性格类型的不同而确立外倾与内倾两种基本心态模式。审美的外倾型主要有以下一些特征:心理能量的流向是由主体到客体的外向型,审美注意、审美冲动、审美兴趣等总是偏向客体。主体较信任、依靠客体,所以受客体的引导,主动性不强。审美感受的性质较多地受客体特质的规定,主体的主观性和个性不突出。多血质和胆汁质这两种气质类型属于外倾型,在审美方面体现为,情绪反应迅速,兴奋性较高,顺应对象的可塑性较强。外倾型的个体在审美欣赏方面一般较易受对象的感染和引导,有较明显的生理反应;审美感受过程较少沉思、冥想的特征,较多具有身体内部的运动,即伴有“内摹仿”(谷鲁斯语)行为。一般地说,审美外倾型对对象持一种客观性态度,较注意对象的外部特征、形式结构、节奏运动等方面,这些可以在个体的艺术创作、欣赏注意以及艺术活动当中见出。作为一种审美倾向,外倾的客观性态度并不是无主观情意的科学态度,而是指审美的心理动力、注意指向、兴趣中心倾向客体方面,所以,在审美的创造、表现与理解当中,体现出偏于对象的组织构造和客观评判;情感表现的原发性、个体性不突出,而是较多地受到对象的制约、定向和规范。显然,偏于模仿客体、再现现实的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虽有差异,但基本属于受外倾型态度支配的艺术创作。

 

       外倾感觉型和内倾感觉型 审美感觉型的特征是注意对象的感觉印象和情绪效果,倾向于外观鲜明、生动的审美对象,其审美感受活泼,却缺乏深度与丰富性。外倾感觉型倾向于对象的感觉印象,能最迅速而直接地唤起情绪反应,但情感反应却不稳定,也不深入,是一种浮光掠影式的感受方式。由于主要涉及感觉功能,所以审美评价无普遍的理性准则,仅以感官的快与不快感,以及感受程度来作出反应或评价。内倾感觉型则较注重感觉的表现性。例如,把红色感觉为热情,把白色感觉为纯洁,把蓝色感觉为宁静等等。这种类型的个体,倾向于依自己的性格去选择某种具有表现意味的色彩,在对音乐的感觉上也如此。低沉、高昂、柔和、刚直等感觉均被赋予性格色彩。很显然,内倾的心态使感觉超出了自己的范围,具有了某种象征含义。不同的审美心态通过审美能力体现出来,作用于审美过程。虽然个体的审美能力总涉及到诸心理功能,但由于占优势地位的心理功能不同,又形成了审美能力的差异。这些有差异的审美能力类型主要有感觉型、知觉型、想象型、情感型和思维型,它们与外倾、内倾的审美心态类型相互组合,便形成了下列十种个体审美类型。

外倾知觉型和内倾知觉型 审美知觉型的特征是注意形式结构的组织,倾向于特征显著,形成结构有序化,具有一定表现性的审美对象,其审美感受有序、稳定而缺乏丰富性。由于外倾知觉型倾向于对象的形式结构,所以审美表现性不强,构造对象的能力突出。在创作上,善于按事物的客观性结构和艺术常规来构造形式。在审美理解中,善于以直觉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抽象比例和内部关系。因此,这种类型的个体较偏重于有一定几何图式的造型艺术和建筑,结构规整的诗歌(如格律诗)和音乐,以及属于工业设计(Design)范围的工艺品。外倾的态度往往引导这类审美个体更注意对象的功能结构,所以,他们在实用艺术方面可能有所作为。内倾知觉型偏于内心意象构造,有较明显的审美表现能力。这类个体往往在审美过程中体现出强烈主观化和个性化的创造性,对对象作独特的构造,从而导致独特的审美理解。在艺术创作中,他们较偏于构造非功能性的“抽象”形式结构,这种形式结构主要不是来自对客体的感性概括,而是来自对内心感受的直觉把握。所以,它虽也有几何的因素,但又是变形和夸张的,是一种不规则的几何图式;它在实质上是内在感觉的和谐关系和比例的外化。例如中国的草书和写意画,毕加索的立体主义作品,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内倾知觉型的特点。

外倾想象型和内倾想象型 审美想象型的基本特点是超越当下知觉对象,使审美感受的时空得以扩展,使审美对象的意义和审美体悟的内涵深化和丰富化。外倾想象型在审美过程中体现出类比联想的特征,往往由对象的知觉特征,唤起一系列类似的记忆表象,如“猴子观海”、“天狗望月”之类,均是外倾想象的产物。或者是情境、人物的类比联想,比如从小说中描写的某种家庭冲突联想到自己或他人的类似家庭冲突,从一幅田园风光画联想到类似的故乡风光,从一首乐曲的标题联想到实际的事物或情境,由剧中某一人物联想到己往交往过的类似人物,等等。这种类型的审美创造性和表现性不强,但类比联想帮助了理解,不过,这种联想的理解有时会离题太远。内倾想象型在审美过程中体现出观念联想的特征,往往从对客体的知觉表象出发,引发一系列观念性表象的运动、组合与再造,具有较突出的创造性想象性质。例如,由“修理钟表”的招牌,联想到“修理这个时代”,就是内倾想象的结果。由于往往把当下的知觉表象作为想象发生的契机,更注重于内心意象的创造,所以,内倾型想象创造性和表现性较突出,但也容易抛弃对客体的客观性理解,过于偏重内心的时空自由。这类个体一般长于欣赏,而弱于艺术传达,因为不易找到适合的艺术语言。不过,有特殊才能的人,则可能有惊人的艺术创作。在这方面,浪漫主义艺术和荒诞派戏剧就是两个例证。

外倾情感型和内倾情感型 情感在审美过程中主要有两个功能:一个是作为动力的功能,另一个是作为体验能力的功能。外倾情感型的审美情感冲动直接由客体唤起、引导和决定,所以是一种受特定情境制约和规定的具体情感。具体情感具有明显的顺应性,随情境的发展和转化而有相应的改变。这类个体的审美反应较迅速,也较容易达到兴奋,而且往往是无意之中被唤起情绪反应的。由于情绪反应直接而迅速,而且主要是顺应客体的,所以,情感体验往往强烈而较不深入,情感判断往往简洁明快,但稳定性和自主性不足。在移情作用上,偏于由主体到客体的过程,欣赏较投入,但是沉弱于具体的客观情境、人物或氛围,往往不能自拔,有时会伴有生理反应、甚至外部行为。例如,看戏时完全参予到情节与场面之中,为好人担心或欢呼、哭泣与欢笑,甚至高声提醒哈姆雷特:“当心呀,那把剑是上过毒药的!”②这种欣赏过程中伴有外部行为的情形是外倾情感型的极端化表现,其所得的快感虽不能说完全与美感无缘,但由于缺乏反思性的体验,只是一味地寻求情感释放,所以较为肤浅。内倾情感型的审美冲动虽亦由客体唤起,但主要不是由客体规定的,它不仅偏于自主性和内心化,而且有较明显的原发性因素。这种审美个体类型虽无直接而明显的情绪反应,但内心体验十分丰富而深入。意识层面的抑制引来无意识层面的开放,使感受对象染上了深层的生命情调。由于情感顺应对象不足,不受客观情境的具体规范,所以它是一种“抽象情感”,更具有观念性和普遍性,是与内心审美图式相适应的情感体验。这类审美个体的欣赏方式往往是品味咀嚼式的,审美判断有反思性,较深入,有较突出的主观性。一般喜爱曲折含蓄、委婉感伤的艺术作品。在移情作用方面,较偏于无意识中的内向投射,其创作的艺术作品表面上无强烈和确定的情感色彩,却能使之具有整体的情感氛围与独特情调,如李贺的诗、肖邦的夜曲和陀斯妥也夫斯基的小说。由于较少受客体的影响,所以这类审美个体的审美发展较为缓慢,过分地情感抑制可能会阻碍审美发展。

外倾思维型和内倾思维型 审美思维型的基本特征是侧重于由表及里的内在概括和认识,使审美过程具有较浓重的理性色彩和社会意义。外倾思维型注重于对客体本质特征的体认,善于直接抓住对象的内部关系,作出较客观的理解和评价。在创作上,喜好写实手法,现实主义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对艺术传达,常常反复推敲,借助理解的选择和意志的努力来完成创作。在欣赏上,较注重客体的内容与意义,追求合规范性,比较注重审美判断的社会准则。由于理智占上风,这类审美个体总以“旁观者”的身份对待审美对象,与之保持一定距离,与外倾情感型恰成对照。由于偏于内容,善于“旁观”,往往忽视对象的感性形式,缺乏深入的情感体悟,由于突出了自主性,缺少必要的审美受动性,所以审美快感也往往不强。内倾思维型注重于对内心感受的深入反思和判断,善于对审美经验作哲理的体悟,是一种“诗意的思”(海德格尔语),也类似于禅宗倡导的体悟方式。《庄子》、王维和苏轼的一些禅意盎然的诗就具有内倾思维型的特征。在创作上,这类审美个体偏于象征式地把意象作为某种深邃哲思的载体传达出来,具有浓重的观念性。在欣赏中,则偏于把某种人生体悟赋予审美对象,使之成为内心哲思的象征。海德格尔对凡·高所绘的农鞋的体悟、卡缪对神话人物西西弗斯的理解都体现了这种倾向。一般来说,内倾思维采取一种“六经注我”的理解方式,所以,主观的阐释性有余,而客观的概括性不足。

以上对十种审美个体类型进行了概略的描绘。应当指出,审美的个性差异是存在的,对这些差异进行分类也是可能和合理的,但是,上述类型的划分决非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就是说,某一审美个体的心理类型只是其某种审美心理特征占优势,并形成一种习惯的方式,而并不意味着一比它心态与功能的完全消失。而且,也并不排斥某些兼有和反倾向的中间型和兼有相异倾向的综合型的存在。所以,个体审美类型的划分旨在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个体的某种审美倾向,而不应把复杂的、有机整体的个人还原为一种单一的类型。再则,个体是发展着的,尽管审美倾向的形成受某些先天因素的制约,气质和性格的发展变化也相当缓慢,但是,审美倾向主要是受后天(教育与环境)影响而形成的,是可能发生变化的。所以,应当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待个体审美类型。

总之,审美类型学通过对个体审美心理类型的详细分析和审慎归类,使一般的美学和审美心理学与活生生的、具体的个性联系起来,对这些理论学科走出学院的“象牙之塔”,向各门具体学科渗透,服务于人们的生活,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审美类型学的研究不仅可以丰富李只李审美心理学的学科建设,而且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从一般的审美原理到具体的、个体性的审美实践,需要一系列的类型划分,这是美学走向具体应用的重要中介环节。对个体审美类型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在艺术批评中,更好地把握某一艺术家独特的心理倾向和精神气质,解剖某一艺术流派或艺术思潮的心理类型基础,拓展我们的学术视野,丰富我们的操作手段。在美育实践中,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和发展个体的审美个性,需要审美类型学的理论支持。在艺术医疗的研究和实践中,个体审美类型心理的分析将发挥不可低估的作用。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     责任编样:朱光)

注:

①容格:《心理类型学》,华岳文艺出版社,第543-544、5页。

②《朱光潜美学文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1卷,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