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精神 · 现代性 · 审美现代性(二)中国的两种​​现代性启蒙

徐碧辉

01中国现代化的特点——输入型现代化

 

西方的现代化是从它自身社会内部生长出来的,而中国的现代化却是由于西方殖民者的侵略而被迫开始的,是被输入、被强迫的。这里可以简要回顾一下中国现代化的历程。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才开始羞羞答答地承认,中华帝国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不再是“天朝上国”,“老子国”。有识之士提出了改革的要求。最早的口号是“师夷之长以制夷”,于是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向外国购买军备和武器和工业生产的机器,才有了纺织、造船等民族工业的雏形。然而,甲午海战,中国惨败,才又意识到仅仅有先进的技术设备远远不够,必须变革政治制度,于是有了戊戌变法。戊戌变法的失败,说明不从观念层面变革,而只变革政治制度同样也行不能。最后才有五四新文化运动,试图从思想文化层面作根本性的变革。

 

当然,这只是一个简而又简的描述,是抽掉了大量具体历史过程和细节的描述。但它也说明了,中国的现代化历程是怎样被迫一步步行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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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中国现代性启蒙的主导线索:社会启蒙

 

中国现代化的这种外来性和被强迫性,使其内涵中同时搀杂着强烈的民族自主自强的意识。实际上,中国的现代性要求主要表现为要富国强兵以避免落后挨打的民族意识。对民族国家整体的利益的思考往往压倒和吞没了对个体价值、个性发展的思考和需要。因而,中国的现代化一开始并不是要为个体争取自由与发展,不是要为每个个体提供自由发展的空间,而是要为整个国家民族争取生存的空间,要使中华民族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国家的富强,国力的强盛,经济的发展,这才是中国现代化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

 

因此,中国的现代性启蒙不是像法国启蒙运动那样以理性、秩序、社会公正为旗帜,也不是像文艺复兴运动那样以对古典文化范型的向往和回归为契机、以对人权和人性的肯定为实质,而是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达尔文生物学原理的译介开始。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对比。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社会民族的竞争中,尤其是在19世纪中国正饱受列强欺凌的现实中,更易为人所理解和接受。这样,个体的价值,个性的解放,虽然是稍后一些发生的五四时代新文化运动一个重要内容,但实际上,在中国的现代性启蒙中,个体、个性的位置从来没有真正被放到与民族、整体相等的位置上。

 

与此相对照的是,在西方,现代性启蒙一开始就确立了个体的权利作为现代性的基础。西方是从文艺复兴运动开始的。由洛克、霍布斯等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确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和天赋人权观念;由法国启蒙学者伏尔泰、狄德罗等人奠定了哲学上的唯物主义基础,由康德确立了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

 

这些原则进入社会政治层面则是通过两个重要文献: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宪章》。

 

这两个宣言的基本精神是把人权作为“天”所赋予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些天赋人权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宗教自由、财产权利、生命权利、安全权利等,它们成为西方现代性的基础。

 

因此,在西方,两条线索——社会启蒙和个性启蒙是并行不悖的。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其矛盾冲突也是一种相互关联的事物之间的内在冲突。社会启蒙表现为理性国家对神圣国家的反抗,建立现代政治经济制度,这种制度本身是以理性作为其建立的理论基础的。在这种制度之中,理性、个性、个体的价值和权利、私有财产的神圣性,都作为一种公理性的东西被建立了起来。

 

即使在后现代条件下二者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也是一种具有内在统一性的社会里边生长出来的冲突。在这里,理性、秩序与法则虽然不断受到个性、感性和自由主义的批判与反抗,但是,这种反抗的前提是理性、秩序与法则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根深蒂固的观念,成为整个社会所赖以建立的根基性东西。

 

在中国,社会启蒙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民族解放和国家富强,是从深受帝国主义列强欺侮的境地中解放出来,“九·一八”事件之后更是挽救民族危亡的紧迫现实需要。因而,虽然中国的现代启蒙的最重要的阶段——五四运动是以对科学与民主这两种现代社会最核心的价值观念的呼吁为旗帜的,但很快,这种呼吁就被另一种更为激进的主张所取代,这就是经由苏联十月革命所传入的马克思主义所代表的革命诉求。人们不再满足于仅仅从思想文化层面上进行现代性启蒙,不再寻求对现行社会制度中不合理的因素进行渐进性改革,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翻现存的制度,赶走现行制度中掌握权力的人,代之以新的制度和新的人。中国现代思想史上几次大论战所表现的正是两种不同的现代性思路的区别,这在“问题与主义”的论战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问题与主义的论战:

 

1919年7月,胡适在《每周评论》31期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

 

开宗明义提出:“我因为深觉得高谈主义的危险,所以我现有奉劝新舆论界的同志道:‘请你们多提出一些问题,少谈一些纸上的主义。’”认为,“空谈外来进口的‘主义’,是没有什么用处的。”而且,“偏向纸上的‘主义’,是很危险的。这种口头禅很容易;被无耻政客利用来做种种害人的事。……罗兰夫人说,‘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恶,都是借你的名做出的!’一切好听的主义,都有这种危险。”

 

同年8月,李大钊在《每周评论》35期上针对胡适的文章发表了《再论问题与主义》。

 

明确指出,“问题”与“主义”不能分离,问题的解决在很多时候依靠主义的确定:

 

我觉得“问题”与“主义”,有不能十分分离的关系。因为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运动。那么我们要想解决一个问题,应该设法使他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要想使一个社会问题,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应该使这社会上可以共同解决这个那个社会问题的多数人,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作他们实验自己生活上满意不满意的尺度(即是一种工具)。

 

看一看当年的原始争论,争论双方都非常理性,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都在谋求解决中国问题的道路,只是由于对于解决问题的道路理解不同而产生分歧。胡适认为,之所以不能抽象的谈论主义,是因为凡主义都带有某种偏颇。“主义”一般在开始时都是针对某个具体的具体主张,一旦被抽象成为“主义”,便容易产生以偏概全的危险:

 

凡“主义”都是应时势而起的。某种社会,到了某时代,受了某种的影响.呈现某种不满意的现状。于是有一些有心人,观察这种现象、想出某种救济的法子。这是“主义”的原起。主义初起时,大都是一种救时的具体主张。后来这种主张传播出去,传播的人要图简便,使用一两个字来代表这种具体的主张,所以叫他做“某某主义”。主张成了主义,便由具体计划,变成一个抽象的名词,“主义”的弱点和危险,就在这里。因为世间没有一个抽象名词能把某派的具体主张都包括在里面。

 

胡适列举了中国现时代应该研究的一些具体问题:

 

我们不去研究人力车夫的生计,却去高谈社会主义;不去研究女子如何解放,家庭制度如何救正,却去高谈公妻主义和自由恋爱;不去研究安福部如何解散,不去研究南北问题如何解决,却高谈无政府主义;我们还要得意扬扬夸口道“我们所谈的是根本解决。”老实说罢,这是自欺欺人的梦话,这是中国思想界破产的铁证,这是中国社会改良的死刑宣告!

 

他认为之所以有那么多高谈主义而不研究实际问题的人,是因为人们懒于研究实际问题。高谈主义容易,而具体研究实际、拿出解决方案难:

 

为什么谈主义的那么多,为什么研究问题的人那么少呢?这都由于一个懒字。懒的定义是避难就易。研究问题是极困难的事,高谈主义是极容易的事。……高谈主义,不研究问题的人,只是畏难求易,只是懒。

 

李大钊在他的答辩文章中,写了四点必须谈论“主义”的理由。他认为,“大凡一个主义,都有理想与实用两面。……我们只要把这个那个的主义,拿来作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应环境的变化。”他强调,对于“根本解决”这个问题不可一概而论:

 

若在有组织有生机的社会,一切机能都很敏活,只要你有一个工具,就有你使用他的机会,马上就可以用这工具作起工来。若在没有组织没有生机的社会,一切机能,都已闭止,任你有什么工具,都没有你使用他作工的机会。这个时候,恐怕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才有把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都解决了的希望。就以俄国而论,罗曼诺夫家没有颠覆,经济组织没有改造以前,一切问题,丝毫不能解决。今则全部解决了(?!)。依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社会上法律、政治、伦理等精神的构造,都是表面的构造。他的下面,有经济的构造作他们一切的基础。经济组织一有变动,他们都跟着变动。换一句话说,就是经济问题的解决,是根本解决。经济问题一旦解决,什么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家族制度问题、女子解放问题、工人解放问题,都可以解决。……遇着时机,因着情形,或须取一个根本解决的方法,而在根本解决以前,还须有相当的准备活动才是。

 

小结

就这场论争的参与者和发起者来说,双方都是本着平等讨论、实事求是的原则,平心静心气探讨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道路。以后他们双方各自陆续发表了更多文章,胡适有三论、四论问题与主义,并且在争论中,双方对于对方的批评都表示了充分的尊重,并且接受对方的批评、吸收对方的观点,而并没有把对方看作敌人。比如李大钊表示,过去的确有空谈主义的倾向,今后当努力改正;胡适在《四论问题与主义》中,曾充分肯定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道:“唯物的历史观,指出物质文明与经济组织在人类进化社会史上的重要,在史学上开一个新纪元,替社会学开无数门径,替政治学说开许多生路:这都是这种学说所函意义的表现,不单是这学说本身在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关系了。”“但是这种历史观的附带影响——真意义——是不可埋没的。”

 

可是在后来的历史演变中,胡适的文章变成了“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向马克思主义发起的猖狂进攻”,“尽管胡适采用了隐晦曲折的手法,表面上只是笼统地反对‘外来的主义’,但他的整个言论的锋芒都是指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从五四启蒙运动到马克思主义的传播——283页)其实,胡适在这场论战和马列主义在中国发生和出现之前就已经有反对不用心研究中国的现实问题而热衷于“空谈”外来的“主义”的言论了。1918年3月,即在李大钊发表《庶民的胜利》之前,胡适写了《旅京杂记》一文,胡适在文中批评说“现今的人,往往拿西洋的学说来做自己议论的护身符。”“不去研究中国今日的现状应该用什么救济的方法,而去引那些西洋学者的陈言来辩护自己的偏见”。胡适在发表这篇文章时,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还没有出现。

 

另一方面,这场讨论到后来演变成为“主义决定一切”、把“根本解决”方案理解成毕其功于一役的“一劳永逸”方案,社会问题的解决演变为权力的夺取,似乎夺取权力就是一切,取得了权力就解决了一切问题。夺取权力本是手段,可是,在这过程中,手段变成了目的,目的本身被遮蔽了,忘记了。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被教条化,简单化,当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只能学习,领会,不能讨论,更不容置疑、批评。有些人尽管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一知半解,也跟着空喊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口号,甚至喊出一些荒唐的口号,如,“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宁要社会主义的低速度,不要资本主义的高速度”。更有林彪、“四人帮”这样的野心家、阴谋家、假马克思主义者、假社会主义者,在文革期间打着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招牌”,借以实现自己争权夺利的野心,并打击迫害了一批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真马克思主义者。在我国文革期间发生的这种劣币驱良币的现象,不正是应了胡适关于偏向纸上的主义“这种口头禅很容易被无耻政客利用来做种种害人的事”这句话吗?,历史一再证明,当年胡适对“空谈”抽象的“主义”及其危害的关切有着非常重要的超越政治的价值和意义。

 

就这场争论本身来说,现在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它的性质:这场论战主要是“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阵营内部发生的一场思想方法之争,争论的核心,是如何正确对待问题、对待主义、对待问题和主义之间的关系。在争论中对中国究竟应该走“点滴改良”道路还是“根本解决”道路。

 

如汪晖所言:

 

对现代性的置疑和批判本身构成了中国现代性思想的最基本的特征。……对于官僚制国家的恐惧、对于形式化的法律的轻视、对于绝对平等的推重,等等。在中国的历史情境中,现代化的努力与对 “理性化”过程的拒绝相并行,构成了深刻的历史矛盾。……中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实践包含着反现代性的历史内容。

 

这样,不是理性,不是秩序,不是法规,不是对社会问题的仔细耐心的研究,相反,是对秩序的反抗,对法规的蔑视,成为中国现代性启蒙运动的重要内容和结果。另一方面,对现存秩序的反抗和对现有法规的蔑视并没有导致对个体价值和个性的尊重。相反,由于残酷的政治现实和民族危亡状况,在反抗旧秩序的过程中建立了一套新的秩序,这种秩序不是建立在对个性和个体价值的尊重之上,而是建立在战争时期的纪律、整齐划一上。被西方启蒙主义者视为天所赋予的人权和个体价值、私有财产等观念统统被作为资产阶级的腐朽没落的观念而加以摒弃。也就是说,在中国现代性启蒙中,个性启蒙这一维度实际上始终是不完全的、甚至是匮乏的。

 

(未完待续)